3月17日晚间,ST智云(维权)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次没有罚到董秘也没有罚到财总,因为这两位在公司年报披露前几日机智地辞职了,但是一位94年的董事被罚了50万元。
据处罚决定书,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九天中创81.32%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
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4月至10月,九天中创为确认上述收入,分多笔向武汉冠威、深圳青睿、东莞鑫明科技三家供应商转款共计6820万元。
三家供应商收到款项当日或隔几日向江西米赞转款6770万元(武汉冠威截留50万元)。
江西米赞收到款项当日或隔数日向九天中创转款6750万元(江西米赞截留20万元)。
上述6750万元销售收入(含增值税776.55万元)在九天中创、三家供应商与江西米赞间形成明显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九天中创虚假确认销售收入。
这就是典型的拿自己的钱给对方,然后让对方又付款给自己,形成自己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上述行为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2022年年报是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而在2023年4月17日、19日公司财务总监、董秘、独立董事等纷纷提出辞职,这因此还引发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对于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也出具了保留意见的非标审计报告。
在审议这份年报的董事会上,公司没有辞职的那两位独董也投了反对票。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仍旧有董事投了同意票,而3个投同意的都在此次的处罚名单中,这其中只有一位94年的董事李超提出了申辩。
资料显示,李超,女,199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4月-2019年9月,任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购专员;2019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出纳。现任公司董事。
李超申辩称:高管离职,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与财务造假没有因果关系,审计机构也没有说公司财务造假,自己调查能力有限,难以发现财务造假。
监管认为:
1.李超作为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积极作为,主动、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审议年报事项。但其未对3名高管在年报披露前离职、审计机构对年报出具保留意见等异常情况尽到高度注意义务,仍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申辩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作为董事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2.不知情、未参与、信赖外部审计等理由非法定免责事由。
3、酌情考虑其提供的其他履职证明材料及部分申辩意见。
最终处罚了50万元,之前事先告知书是罚款60万元,减少了10万元……
站在这位出纳背景的董事角度,实际上也能理解,其更多是被推上来的一个签字机器,老板器重你,才让你来当董事,才让你来担责任……
这也为正在为年报前要不要离职的各位董秘和高管们提个醒,你如果要在年报中签字确认,就要为这份年报的真实性担责,如果觉得有问题,就要先想好,当时候这个罚款,老板给不给你交以及是否影响你的未来职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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