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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退费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若旅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 在扣除必要费用后,组团社有义务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若旅客在旅游前要求退款,旅行社应依法办理。 旅客在旅行中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余款。 解除合同的协商不成时,旅客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旅行社退费标准主要依据旅游局《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出发前7日以上解除合同:旅游者和旅行社均可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全额费用,无需支付额外违约金。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若旅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
旅游团退费规定如下: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上解除合同的,除按本合同第六十三条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关于报了团但是没有去能退费吗?
可以申请退款,但在特定条件下适用。若在旅行前三天之前取消,通常可以全额退款。不过,若是在出发前三天内取消,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新版旅游合同中对此有详细规定,违约方需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将按旅游合同总价的5%至10%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是能退的,能退多少要根据不能去原因、退团的时间和参加团类型来决定。合同上面写得很清楚退团时间不同,所退的费用不同。关于退团出境团和国内团有很大的区别。因旅客的原因而临时不能去旅游,就算能够退钱,也会被旅行社扣一部分的钱,除非是旅行社等原因才能全额退款。
不同的旅游公司可能有不同的退费政策。一些公司可能允许游客在特定条件下中途离团并获得部分退费,而另一些公司则可能规定一旦报名参团,无论是否参加,费用均不予退还。因此,游客在选择旅游公司时,应了解其退费政策,以便在需要时做出合适的决策。
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团旅游的,旅行社会退钱的,但是不会退全款。消费者因自身原因不能成行,要求旅行社返还旅游费用而引发的纠纷。《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旅游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这种情况旅行社一般不会退钱。旅行社在和你签旅游合同时,都会有因故不能去旅游的处理条款,决定不去的时间越早,相应的退款越多,因为很多的款项尚未发生。但如你所说出发当天才通知旅行社不能去了,则一般是负全责的,旅行社是不退一分钱的。
旅游团退费规定
1、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第六十四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2、旅行社退费标准主要依据旅游局《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出发前7日以上解除合同:旅游者和旅行社均可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全额费用,无需支付额外违约金。
3、可以申请退款,但在特定条件下适用。若在旅行前三天之前取消,通常可以全额退款。不过,若是在出发前三天内取消,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新版旅游合同中对此有详细规定,违约方需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将按旅游合同总价的5%至10%支付违约金。
旅游法关于退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 在扣除必要费用后,组团社有义务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若旅客在旅游前要求退款,旅行社应依法办理。 旅客在旅行中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余款。 解除合同的协商不成时,旅客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按以下标准扣除必要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旅游法关于退费的规定如下: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请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该内容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
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60%。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若因旅行社或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但仍无法避免的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组团社应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剩余金额退还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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